人社部网站日前发布《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2020年底前,拟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其中,第一批拟于9月30日前退出,第二批拟于12月31日前退出。
《通知》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有序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通知》指出,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管理。要规范实施职业技能鉴定,保证鉴定质量,严格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严禁违规、突击发放证书。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
《通知》涉及的钢铁行业相关职业如下表所示:
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安排
——来源:冶金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